国务院颁“物流新8条”治物价上涨

2016-03-15

国务院颁“物流新8条”治物价上涨


6月9日讯,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,扩大试点范围,尽快全面推广。研究解决仓储、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。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。

降低过路过桥收费,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。

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,逐步减少行政审批。

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,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。

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,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。

大力发展农超对接、农校对接、农企对接。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,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。加快发展粮食和棉花现代物流。

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提出8项物流业配套政策措施,包括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,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。

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、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昨日说,这是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(下称《规划》)后,相关工作的延续。“《规划》出台后,国务院组织了10多个部门分赴各地调研物流业发展情况,发现这8个问题比较突出,所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又重点提出来了。”贺登才认为,目前最关键的是让政策落地。

新8条出炉前的5月,中央电视台连续一周多推出系列报道,聚焦“物流顽症”。据其报道,去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(GDP)比重17.8%,已成为当前高物价的重要推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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